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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2018年第十二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表时间:2019/3/15 9:20:58 作者: 来源: 浏览:71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皇家永利:河池市2018年第十二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19〕10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征收金城江区白土乡德荣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22.2632公顷(折合333.948亩)作为乡镇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组会同白土乡人民政府,对被征收土地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进行征地补偿登记,我局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及金额
二、地上附着物及构筑物补偿费 按现场实际登记并依据《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皇家永利:印发河池市金城江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85号)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三、征地补偿费支付对象和方式 1.支付对象:被征地的白土乡德荣村加旁村民小组或农户。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四、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和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于2019年3月29日前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河池市自然资源局或河池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覃选 联系电话:2085858 六、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河池市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河池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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